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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水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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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市第一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市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为市第一中学公开引进一批教育类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名额

共招聘教师22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5名、化学5名、生物2名、体育2名。

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招聘主要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或国家独立设置的体育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引进教育类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参加市人才引进,面试通过后放弃拟聘用资格的。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3、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8:30-18:00 12月27日8:30-12:00。

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引进教育类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和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人员进入校园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须提交所就读高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及学籍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有缺少报名所需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2022年12月28日

面试地点:市第一中学校本部(市秦州区成纪大道西路226号)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主要通过模拟授课、评委提问答辩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素养等。模拟授课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应聘人员提前自选的新高考现行必修教材中的一个知识点;提问答辩时间为5分钟,内容为与模拟授课相关的专业问题和结构性问题。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授课80分、提问答辩20分。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合格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和市一中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四)资格复审

对面试合格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复审,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进行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体检

组织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体检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由市一中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证件、人事档案等,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村、社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复核后列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以及2023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市一中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或就业不满1年的,设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因疫情影响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4、政策保障

(一)身份及薪酬待遇。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市一中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作用发挥好的,可直接纳入市领军人才第二层次。对表现优秀的,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跟踪培养。

(二)社会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三)项目扶持。优先推荐省、市人才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和科研创业项目,经认定,实行“先扶持、后补贴”的资金支持制度,按规定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四)职称认定。博士研究生在单位工作满2年,考核合格后认定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在单位工作满3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五)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对应落实有关政策。

5、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公告规定。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8—8210364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rz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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